网上造谣,广东化州两女子被行拘!

发布时间:2023-12-06 15:40 来源:广州日报

 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!昨日,茂名市化州警方向通报一宗通过“某音”平台散布谣言案:2名涉案人员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。这是化州警方开展“净网2023”专项行动中取得的又一“战果”。

  今年11月29日,化州警方网上网下合成作战中心在开展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,有网民在“某音”平台涉嫌散布谣言,将一起普通的路面交通事故造谣为“交警查车追赶导致”,引发不明真相的网民围观及热议。

  据了解,11月28日下午4时多,在化州城区河西橘城西路飞马路段,发生一起小汽车与两轮摩托车相撞事故,摩的2名司乘人员受伤倒地。正在附近路面执勤的交警迅速上前展开救助,并积极维护和疏导现场的交通秩序。

  当现场的交警把2名伤者送上救护车并护送其到医院救治时,警务人员在现场忙碌的一幕被过路群众拍下,并在“某音”发布题为《撞车》的小视频。

  在《撞车》小视频发布后,网民“十指某某”在评论区发表评论:“看清楚,小车正常行驶,摩托车是被铁骑赶就开这边来撞到小车这边来的,小车好冤枉”。网民“抹茶某某”也在评论区发言,“化州怎么,属于法律管辖范围之外么,交警追车造成事故,不告他?”这2条歪曲事实的评论引发不明真相的网民围观和热议。

  通过循线调查,警方迅速锁定2名涉嫌散布谣言的网民身份信息,并依法传唤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。

  经审讯,违法人员叶某某(女,31岁,化州市河西街道人,昵称“十指某某”)和沈某某(女,35岁,浙江省台州市人,现居化州市,昵称“抹茶某某”)供述,11月28日晚,她们先后在“某音”平台刷到《撞车》小视频,为发泄其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不满,于是在评论区发表评论,歪曲事故是“交警查车追赶导致”,恶意诋毁公安机关及警务人员。

  目前,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,警方依法对叶某某和沈某某,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。

 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:

  在人人皆媒体的网络时代,每个公民都要有法治意识,对自己的言行负责,珍惜网络民意场这个平台,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。

 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,切勿随意在网上发布、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内容,在网上散布谣言或虚假信息,误导社会舆论,破坏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,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,一经查实,将受到法律的严惩!(记者 关家玉 通讯员 黄海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