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5日,一则在郸城宜路镇拍摄配音“鹿邑西关杀人”的虚假视频在抖音等网络平台传播,郸城县公安局迅速开展调查工作。
经查,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于8月25日用手机在郸城县宜路镇北街拍摄一段视频,并在网上截取一段“杀人啦,鹿邑西关杀人啦”的配音制作成虚假信息在抖音平台发布。视频发布后引发社会关注。郸城县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依法传唤。张某某主动交代了为博取关注、故意编造发布虚假信息在抖音平台“吸粉”的违法事实。
目前,郸城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第(一)项之规定,对张某某处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。
警方提示,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网络造谣、传谣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、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。广大网民应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,发布、传播言论、信息应当避免误入法律禁区。同时也请广大网民保持清醒的头脑,关注本地政府机关及其他官方权威媒体发布的消息,不造谣、不传谣、不信谣。
稿件来源:郸城县融媒体中心